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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:重点防治学生欺凌、校园性侵害

生活 北京商报网 2021-06-02 19:43

北京商报讯(记者 程铭劼 赵博宇)6月1日,在新版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施行首日,教育部也正式颁布《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针对学生欺凌、校园性侵害等社会关注的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,《规定》中设立专项保护一章,要求学校落实法律规定,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、性骚扰等专项制度,建立对学生欺凌、性侵害、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、帮扶机制。

具体来看,《规定》对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进行了设计:明确学生欺凌的概念,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、主观上的故意性、后果上的伤害性,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、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。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,归纳了侵犯身体、侮辱人格、侵犯财产、恶意排斥、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。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,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。

此外,《规定》还要求建立学生欺凌关注、干预和制止机制,根据《规定》要求,教职工应当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,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、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,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。建立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机制,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调查和认定,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当进行教育惩戒等。同时,《规定》还将防治性侵害、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。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、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、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,建立预防、报告、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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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 3976DB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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