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商报讯(记者 关子辰 张怡然)3月31日,北京市民政局、北京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提升北京市养老助餐服务管理水平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。根据《实施意见》,北京市将加大资金支持,建立健全养老助餐服务补贴制度。通过给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、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等方式,提升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获得感,促进养老助餐点可持续运营。对居家养老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养老助餐点获取午餐或晚餐的,每人每天给予5元就餐补贴。
《实施意见》提出,要建立健全养老助餐服务补贴制度。各区应选择供需并补的思路,结合财政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养老助餐服务需求,通过给予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、养老助餐点运营补贴等方式,提升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获得感,撬动养老助餐服务消费,促进养老助餐点可持续运营。
对于老年人就餐补贴,《实施意见》还指出,北京市将全面实施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就餐补贴制度。对居家养老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在养老助餐点获取午餐或晚餐的,每人每天给予5元就餐补贴。就餐补贴在老年人给付就餐费用时自动扣减,扣减额度由养老助餐点先行垫付。
同时,就餐补贴扣减应与老年人支付消费绑定,在就餐消费额度超过就餐补贴标准时方可享受;对于人户分离的老年人,由其经常居住地所在区负责统筹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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